? 凡即所有,例即條例,凡例者一所有關乎續(xù)譜車宜之規(guī)范條例也。幸逢當今盛世宜時,國內(nèi)外史料充足又共享,亦幸得宗友幫助完成了譜脈研考以撥亂反正。隨看時代的更新、社會的發(fā)展、計劃生育成基本國策,男女完全平等了。故續(xù)修宗譜的老規(guī)矩亦當與時俱進了。為適應新時期的新形勢,更新條款如下:
? 一、本支為忠勤堂,下轄子持、子守、子元三房,當以忠勤伯為始祖。其上世系當依考證譜為基準,則廣洋公由老譜七十二世更正為七十五世,往下以此類推。
? 二、子持公實乃忠勤堂的旗手,亦是陶山族的創(chuàng)始人。故應以尊重史實為主,遵循慣例為輔,奉子持公為陶山族始祖,以彥才、彥深二公為陶山族世祖。
? 三、尊重本支特殊的歷史背景,結(jié)合宗族的傳統(tǒng)俗,以77世 “雙立祖"——“伯仲二公”為支系譜-世祖,以伯仲為序,再以統(tǒng)宗計世和分支計世并記。
? 四、1949年10月起,實施紅丁入譜男女平等,廢除“錄男不錄女”的舊規(guī)。以前出生并存活至1960或1970年之后的汪姓女, 信息條件具備的可一并錄入。
? 五、無論汪家子女,只要姓汪都給予入譜,即不姓汪者不入譜,此為一般原則。所謂“入譜即給予單列(或曰占行)的待遇,否則只能在父母項下附記姓名。
? 六、無論汪姓兒女,其子女的50%血統(tǒng)都是相等的,故汪家孫子與汪家外孫地位平等,只要他(她)姓汪均可入譜,即不姓汪者不入譜,此亦為一般原則。
? 七、特殊情況特殊對待,歷來早有先例。如“名氣大、貢獻 大、可宗爭光"者,其子女本米姓汪何自愿要求入譜的,可視為 汪姓、不記姓給予入譜,并至此為止。
? 八、歷屆“書善不書惡、書孝不書逆、書正不書邪”等舊規(guī)可 以適當改變,如宗族中久傳切、而譜中未記的歷史故豐,可補記入 譜,以尊重史實。
? 九、人員生辰,凡民國前老譜所栽者,一并保留:建國后,所錄人丁一律不冉記錄。當代人丁錄入應盡項完整、記錄詳細,需記清配偶、子女、事業(yè)、典型事跡等項。
? 十、多數(shù)老譜上的所謂“家禮、地契”等內(nèi)容已嚴重不合當代時宜,應予廢除。對于少數(shù)老譜中的很多劣質(zhì)、泛濫的個人傳記予以 適當?shù)那謇怼?/span>
? 十一、對老譜中歷代先祖的相關年份要加注公元年號,對老譜中的相關地名、歷史事件和其他嚴要名稱要予以加注。
? 十二、對老譜中己發(fā)現(xiàn)的各神明顯的錯誤,要予以堅決的糾正。絕對的“忠于老譜”的錯誤觀念應予改變,要秉持“嚴謹而務實”的原則。
? 十三、本譜記事自周簡王十三年(公元前573年)汪侯誕生至公元2013年10月。
? 十四、本譜世系承接,采用全國通用,安徽九華版新格式。即五世一表,前后附錄轉(zhuǎn)承,便T當代人閱讀及檢索。
? 十五、本譜肚系圖,共分四大部分:(一)前脈索引;(二)總世系譜(一世——四五世):(三)忠勤堂脈系譜(四六世--七六世):
(四)忠勤堂支系譜。其中,為明確陶ill前脈系,《忠勤堂脈系譜》 順延至七八W伯仲:祖;遷陶Hi系,《忠勤堂支系譜》仍淨重陶山習 俗,按照伯仲八支順序單排單例,便于檢索。
? 十六、木譜裝訂共為八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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