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譜為繁衍于湖北省隨州市、應城市、漢川市等地區(qū)的呂氏宗譜。
二、譜名定為:《(鄂)隨州·應城·漢川呂氏宗譜》,簡稱《(鄂)隨·應·漢呂氏宗譜》。
三、本譜資料來源:
1.民國八年呂士英主編的《隨州呂氏宗譜》十四卷。
2.一九八九年呂文芳、呂桂章、呂華成、呂國禮等宗親手抄本《隨州呂氏宗譜》。
3.二OO二年呂福章主編的《隨州呂氏宗譜》十六卷
4.一九九七年臺灣呂寬恒主編的《鄂隨南呂氏族譜》
5.應城、漢川《呂氏宗譜》
四、本譜世系上溯自公元一三六九年(明朝洪武二年),下限止于公元二O一九年,凡歷約六百五十年。
五、續(xù)譜宗旨及目的。本譜以“敬宗收族,明理躬行、清慎勤實、弘揚祖德,正本清源,理順脈絡,教育后代,耀國榮族”為宗旨,以“保持歷史風貌,注重社會現(xiàn)實,摸清家族源流,規(guī)范世派關系;反映家風民俗,展示文化精萃,順應時代潮流,傳承氏族文明。達到啟迪后人、尊祖敬宗、愛家愛國、團結和諧、奮發(fā)向上”為目的,運用歷史唯物史觀記述族情,力求思想性、科學性、資料性相統(tǒng)一,反映時代特色。
六、續(xù)譜原則。
1.新譜按現(xiàn)行語體文記述,力求簡潔精要;為方便閱譜,對原譜中的繁體字、異體字、通假字、生僻字,此次續(xù)譜時均采用規(guī)范的簡化漢字;無簡化字者,仍以原譜登錄。
2.遵循信以傳信,疑以傳疑的修譜原則,力求源流世系之銜接有序。其間有未盡明確者,暫存間斷待考,不采納無根據(jù)之推斷,以尊重史實。
3.客觀反映家族的繁衍生息,遷徙分化、榮衰升沉的史實,不夸張、不溢美,注重史料稽考,力求資料豐富。
4.各房人眾,取字命名難免雷同,卑犯尊諱改卑不改尊,生犯死諱改生不改沒,微犯顯諱改微不改顯,若房異支分者不拘此例。凡改易者仍須記載其原名,以便今后查考。
七、本譜分為譜前、文化篇和世系篇。其中文化篇包括呂姓源流、文集文獻、宗親會、人物錄、附錄和編后記。附錄主要內容是老譜封面照片、譜序、譜例等。世系篇包括呂氏文公(主要分布在隨南三里崗一帶)支系世系篇、呂氏信公(隨州)、呂氏信公-志倫公(應城、漢川)支系世系篇。每支系世系篇,圖在前,獨立成篇,以圖聯(lián)其世系,文在后,亦獨立成篇,以文述其事載。
八、本譜紀年原則
1.舊譜涉及之紀年,照譜不變,必要之處加公元紀年補注;
2.新譜涉及之紀年,凡屬清宣統(tǒng)三年(公元一九O九年)以前之紀年,沿用朝代年號紀年法,用括號加注公元紀年;凡屬臺灣省三十八年以前之紀年,以(中華)民國某年紀年;凡屬公元一九四九年以后之紀年,以公元某年紀年。
九、人物錄。歷代進士、舉人、貢生、監(jiān)生、癢生;近代、現(xiàn)代、當代本科生、研究生、碩士、博士;行政職務正副局長,鄉(xiāng)鎮(zhèn)長以上;軍職校官以上,以及高級工程師、農藝師、經(jīng)濟師、會計師、律師、主治醫(yī)師、高級及特級中學教師、教授、副教授、名記者、作家、藝術家,實業(yè)家、名人等,不論男女均列入人物錄。
十、本譜入譜人員范圍:
1.凡本族呂姓成員,不論男女,無論婚生、非婚生,均可入譜;
2.本族男姓上異姓門的或本族女子在家招贅的,如果其子女姓呂則入譜;子女異姓不入譜。
3.本族男姓娶入女子參與本族繁衍,入譜。本族女性夫婿入譜,以明確血脈流轉。
4.若呂姓男子亡故,其配偶在家招夫,子女又姓呂的,按本族支丁入譜;子女他姓的不入譜;配偶另嫁他人的,子女又姓呂的,按本族支丁入譜;子女他姓的不入譜。
5.撫養(yǎng)異姓子女為后,改為呂姓的可入譜。
十一、因我宗世系源流追溯年代久遠,支丁分布地域廣泛,調查考證內容繁多,且編輯時間倉促,水平所限,本譜定有許多錯遺缺漏之處,懇請族人見諒,并深望于后之繼起者。
十二、此凡例未及者可參照處理。
《(鄂)隨州·應城·漢川呂氏宗譜》編修委員會
二0一九年十二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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